海洋工程

政经

 

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制造2025》,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这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对外合作,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中国制造2025》提出,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自主发展、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通过“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5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第二步,到2035年我国制造业整体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第三步,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我制造业大国地位更加巩固,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前列。

《中国制造2025》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财政部出台《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5月12日财政部制定出台《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方面的专项资金加强管理。

办法规定,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等。办法强调,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环境保护部发布《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等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至此,“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这六项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再生铜、铝、铅、锌4种金属占整个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的95%以上。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不但排放常规环境污染物,还排放重金属、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新标准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内再生有色金属工业行业生产和排放控制现状、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治理技术发展情况以及达标的经济成本等因素。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实施此标准限值后,颗粒物、二氧化硫、二噁英类、化学需氧量的年排放量将分别减少4405吨、吨、50克、3986吨,削减率分别为64%、41%、45%和39%。

国土资源部下达2015年度稀土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5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2015年度稀土矿、钨矿全国和分省(区)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已下达。其中,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万吨,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13万吨。

据悉,在全国稀土矿开采控制指标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79万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8.71万吨。在全国钨精矿开采控制指标中,主采指标7.33万吨,综合利用指标1.8万吨。

据介绍,为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按照国务院加快实施稀土企业集团战略要求,对列入稀土集团并已整合重组完成的,指标在省(区)总量指标中单列,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单列数下达给稀土开采企业;未进入集团或整合重组未完成的,继续由省(区)分配。国土资源部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和钨矿主采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严禁企业私自将指标转让给其他企业。国土资源部将对各地分解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落实月度和季度报告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指标执行情况核查。中

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制造2025》,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这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对外合作,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中国制造2025》提出,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自主发展、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通过“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5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第二步,到2035年我国制造业整体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第三步,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我制造业大国地位更加巩固,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前列。《中国制造2025》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财政部出台《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5月12日财政部制定出台《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方面的专项资金加强管理。办法规定,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等。办法强调,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环境保护部发布《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等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至此,“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这六项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再生铜、铝、铅、锌4种金属占整个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的95%以上。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不但排放常规环境污染物,还排放重金属、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新标准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内再生有色金属工业行业生产和排放控制现状、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治理技术发展情况以及达标的经济成本等因素。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实施此标准限值后,颗粒物、二氧化硫、二噁英类、化学需氧量的年排放量将分别减少4405吨、吨、50克、3986吨,削减率分别为64%、41%、45%和39%。国土资源部下达2015年度稀土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5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2015年度稀土矿、钨矿全国和分省(区)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已下达。其中,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万吨,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13万吨。据悉,在全国稀土矿开采控制指标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79万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8.71万吨。在全国钨精矿开采控制指标中,主采指标7.33万吨,综合利用指标1.8万吨。据介绍,为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按照国务院加快实施稀土企业集团战略要求,对列入稀土集团并已整合重组完成的,指标在省(区)总量指标中单列,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单列数下达给稀土开采企业;未进入集团或整合重组未完成的,继续由省(区)分配。国土资源部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和钨矿主采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严禁企业私自将指标转让给其他企业。国土资源部将对各地分解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落实月度和季度报告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指标执行情况核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