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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

 

原标题: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0号),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243,50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发行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

邮箱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王科冬、李圣莹

保荐机构联系人:颉陶陶、杜劲良

联系电话:

邮箱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