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警局组织开展涉海工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史宇 林世毅 李楠楠 通讯员 卢煜萱 烟台报道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落实中国海警局、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依法严肃查处涉海违法违规行为,为海洋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平稳定的海上环境,山东海警局联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依据《海警法》和山东海警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协作配合办法,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山东涉海工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9月14日上午,山东海警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直属支队及各地市海警局、沿海生态环境局、沿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督监察支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烟台市牟平渔港码头举行“山东涉海工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动员启动仪式。
此次行动的检查对象以涉海工程项目为主,兼顾海岛、自然保护地、陆源污染物等方面。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管导向,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措施不到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违法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对各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好打胜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战。
此次行动采取事先排查、重点检查、海陆并举、群众举报等方式,在沿海各地市同步开展。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责令整改,不能立改的,予以跟踪督办;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涉海工程项目,将使用海洋环境监测检测设备,无人机等方式进行取证,严格依法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件,利用媒体予以曝光,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此次行动,海上联动执法单位将建立涉海工程项目监管档案,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下步,各行动单位将严格按照行动部署,加强行动协调,全面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下一篇:没有了